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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赛事】2018年6月23日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社会组)定向越野赛!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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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地
吉林 长春 南关 南湖公园4号门(暂定)
目的地
吉林 长春 南关 南湖公园4号门(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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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社会组)定向越野
比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
吉林省体育局
吉林省体育总会
二、承办单位
长春市体育局
长春市体育总会
三、协办单位
吉林省自游人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地点:南湖公园(4号门)
四、比赛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8年6月24日
五、参赛范围
(1)以长春市、吉林市、四平市、辽源市、通化市、白山市、松原市、白城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山管委会、公主岭市、梅河口市为单位报名参赛,必须为吉林省内常驻人口,各代表队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2名。每个年龄组别的运动员限报2男2女。合计12各市州;正式报名表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公开组只对长春市开放;报名需要提供户口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或在暂住证复印件)用以证明吉林省内户籍;报名表下载:附件内即可下载。
(2)注册运动员退役6年以上(含6年)才可报名,否则不允许报名社会组比赛,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命取消大会奖项,并全省公开通报。
(3)混合离接力赛设4个棒次,每队每个年龄组别只允许报1个短距离接力队,其中不得少于2名女子运动员,且第1棒、第4棒必须为女子运动员。
(4)参赛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领队都必须办理竞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成年人投保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未成年人投保额度不低于10万元)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投保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万元),未办理保险者不得参赛。
(5)运动员必须具备参加定向竞赛活动的能力(包括身体、技术和对天气等的适应能力),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糖尿病患者,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六、竞赛项目及组别
(1)百米定向
(2)短距离
(3)中距离
(4)混合接力赛(仅17-18岁组和19-21岁组设置混合接力赛)
竞赛组别
(1)10-12,13-14,15-16,17-18,19-21年龄段分别设置男子组(M)
女子组(W
公开组年龄30岁以上,男、女各设一个组;
各组别人数不限。

七、竞赛办法及相关规定
(1)按《吉林省第十八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中国学生徒步定向竞赛规则》及《中国定向运动规则》执行。
(2)运动员出发方式和顺序由裁委会决定。
(3)比赛地图执行《国际定向联合会短距离制图规范ISSOM2007》或《国际定向联合会短中距离制图规范ISOM2017》
(4)执行《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
(5)运动员所报项目不得无故弃权(除经大会医生检查,确认因伤病不能参加比赛,并经大会同意者外);凡无故弃权者,将依据《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和《中国学生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并不得参加后续的比赛。
八、录取办法
(1)单项录取办法:
1、各组别各项目录取前8名
2、单项比赛成绩相同者,名次并列,无下一名次。
(2)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及突出贡献奖单位。
(3)对获得各组别前八名的运动员颁发获奖证书,前三名颁发奖牌获奖证书,对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队队及突出贡献奖单位颁发牌匾
九、报名与报到
(1)参赛单位于2018年6月10日前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名表统一发到邮箱:724454489@qq.com
报名单一经上报不准更改;逾期不予受理;
(2)各队在2018年6月22日中午12点前报道,下午13:00召开领队会;报到时,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对所有运动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参加16岁及以上年龄组的运动员须持身份证原件报到,否则不得参赛。
(3)注册定向运动员不得参与社会组报名工作,否则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报到时,须出具保险单据,否则不得参赛。
十、裁判员和仲裁
(1)裁判员:
     1.裁判长由主办单位选派。
     2.其他裁判由承办单位选派。
(2)仲裁委员会:由3人组成,由主办方指定。
十一、其他
(1)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2)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
(3)参赛队的差旅、食宿费自理。
十二、竞赛报名表
(1)附件内可下载竞赛报名表。


——免责协议声明——
 作为参赛选手及单位,我本人,我的监护人,管理人,法定代理人以及任何可能代表我提起赔偿请求或诉讼的人做出以下声明:
 一、各参赛单位,为保障参赛运动员的人身安全,减少意外伤害带来的损失,请参赛队或个人需自行购买适于定向运动的“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成年人投保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0万元,未成年人投保额度不低于10万元)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投保额度不低于人民币2万元);
二、参赛人员必须具备遵循定向运动竞赛规程参加竞赛的能力(包括良好的身体状况和娴熟的技术及自身综合素质对竞赛地形、比赛难度和气候的适应能力等)参赛队和个人对自己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三、以下疾病患者不宜报名参赛,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率不齐者,糖尿病患者,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意外伤害事故,活动组织方不承担责任,后果由个人承担。
1.我自愿参加第18届省运会定向社会组的比赛,我确认本人具有参加本赛事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并且已获得监护人的同意;
2.我确认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及协办方(以下统称“组办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措施;
3.我确认已认真阅读了组办方就选手参加本次活动可能发生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活动所可能产生的人身伤亡风险)的提示,我在此明确同意将自行承担“第18届省运会定向社会组的比赛”所可能存在的风险和责任;
4.我承诺已通过正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并结合检查报告进行自我评估,确认自己的身体状况能够适应于此项活动,已为参赛做好准备,承诺愿意承担参赛可能带来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本次活动所可能产生的人身伤亡风险);
5.我参加此活动以及参赛全过程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局部或永久性伤残,死亡,医疗或住院费用,财产损坏,任何形式的盗窃或财产损失等事项,由我自己承担全部责任,免除组办方责任,组办方对此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
6.我授权组办方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等用于“第18届省运会定向社会组的比赛”的宣传与推广;
7.我将向组办方提供身份证用于核实本人身份及参赛资格,保证提交的身份证件和文件资料真实有效,并承担因提供不实信息所产生的全部责任,组办方据此有权拒绝提供参赛资格;
8.我承诺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参赛,不将报名后获得的参赛资格及号码布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并承担因转让参赛资格及号码布所出现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9.我同意在比赛前和比赛期间不得损害,更改及遮盖第18届省运会定向社会组的比赛号码布,按照参赛要求穿着赛事参赛服装,并同意组办方发现该项违规后有权取消本人的参赛资格;
10.我同意在参赛过程中遵守组办方,工作人员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比赛,身体不适及突发状况临时主动退出比赛,并承担因本人坚持比赛所产生的全部责任与后果;
11.我同意接受组办方在活动期间提供的急救性质的医务治疗,但在医院救治等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我自理;
我在此确认我已经年满十八(18)周岁。我已经仔细阅读此文件并明白其内容。
参赛者本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赛者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赛队领队:
参赛个人 :

长春市体育局
长春市体育总会
自游人(国际)体育文化传播
2018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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