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2017年5月20日
【集合地点】新城吾悦广场绿园区皓月大路与正阳街交汇
【组委会联系电话】18686456848 18166882272
【活动流程】
08:00——09:00 签到/检录/免责协议/领取车辆(自备车辆除外)
09:00——09:30 开幕仪式/主持人介绍/热身舞蹈
09:30——10:00 阶梯式出发
10:00——11:30 活动进行时间
11:30——12:30 成绩打印/退还设备押金/返还车辆(自备车辆除外)/领取礼品,活动结束;
备注:礼品随回随取。
【关于当天活动现金的准备】
(1)租用车辆,需要每人准备200元现金;不收红包,谢谢;
(2)每个队队长需要准备100元指卡押金,现金,不收红包,谢谢!
【路线及打卡点分布】
共四个打卡点,1个补水站,详情下载“户外助手”APP,查找“吾悦骑行520”即可提前查看路线。
【如何玩转公益骑行体验】
(1)本次为公益骑行体验活动,非竞赛,不记录成绩及排名,电子计时设备只是用于执行方内部计时之用,不用做申领活动礼品依据;
(2)在规定的活动关门时间内完成体验活动,即可申领本次活动礼品;
【签到,及检录,车辆领取,出发,及返回流程如下】
1.自备车辆组需要“自备车辆签到处”签到,并签署免责协议,领取活动服装;所携带车辆听从工作人员指挥,将车辆统一停放,小组成员车辆停放在一起;
2.组委会提供车辆组到“租用车辆签到处”签到,并签署免责与车辆租赁协议,领取活动服装;凭车辆租赁协议到“车辆领取处”确认所租用车辆缴纳200元车辆使用押金;在比赛正式开始前,不允许随意移动所租用车辆,只允许在原地检查车辆;组委会提供的车辆按序号发放,不允许挑车;随机发放;
3.关于检录,检录处只允许比赛队长代表团队进行检录,确认团队名称,人员,并领取电子指卡,缴纳指卡押金:100元;活动结束后返还;
4.小组统一依次出发,队长负责进行打卡,打卡数序为:清除--起点---打卡点(1-4)--终点--成绩打印
5.自备车辆组返回后,终点打印完毕,比赛时间就会停止,依次排队进行成绩打印,领取礼品,在进行成绩打印时退还指卡,返还指卡押金,领取用时电子单,凭电子单领取团队礼品(每人1块奖牌,1个玩偶,和一副骑行手套);
6.租赁车辆队员返回后,终点打卡完毕,需要将车辆停放回车辆领取处,然后返还车辆押金,并依次排队进行成绩打印,成绩打印只允许队长单人进行,并返还指卡押金,领取团队礼品,礼品同上;请大家有序办理,不要阻塞活动通道;
【注意事项】
1.选手必须具有自行车运动项目身体健康要求。
2.队伍报名时,需要给队伍取一个名称,如XXX队等,队伍的名称不能超过5个字。并指定一名队员为队长
3.每个队伍队员为3人,每个参赛队伍建议有一名或以上女性选手。
4.自备自行车选手需要自备头盔;需要组委会提供车辆的选手,当天需要缴纳车辆押金200元;活动结束后,现场返还!
5.活动期间主办方为参与活动人员统一购买保险,在活动中造成的任何意外事故均有保险公司处理,主办方有协助处理的义务,但不承担任何法律与经济责任;如果由于个人原因提供的身份张号码有误,或未提供身份证号码,造成的一切责任事故均与活动方无关,特此声明!
6.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长春新城吾悦广场所有!
【活动规则】
1.本次活动规则采用自行车为交通工具;本次活动只要在规定的关门时间返回终点即可,不记录参加队伍的个人及团队成绩;
2.参与队伍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路线各个打卡点,并在打卡点拍摄一张所有队员的合影,并在抵达终点前上传到自游人微信公众平台:zyrhuwai;即为此打卡点任务,一共需要上传4张合影;
3.活动中队员只能携带自行车推行或骑行,不得借助公共交通、自驾、指派车辆等其它一切形式的外力。
5.队员没有按照规定时间报到出发的或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视为放弃活动,未完成任务。
长春新城吾悦广场
自游人(国际)体育文化传播
2017年5月17日
2017
绿色公益骑行活动
亲爱的2017新城吾悦广场公益骑行活动的参与者们:
感谢你们对“2017新城吾悦广场公益骑行”活动的支持与厚爱,感谢你们的参与,但是活动是有风险的,为了对彼此负责,请所有参与者认真阅读本文,了解活动的风险和免责条款。
此声明文件涉及有关责任的豁免、权利的放弃、风险的承担。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完全知道和理解文件条款和内容。
首先本人明确知道自己所参加的“2017新城吾悦广场公益骑行”活动全程遵循“安全、环保、自助、互助”的原则。
一、参与活动信息的获取
本人是从社会、朋友、电子媒体、QQ、微信、微博等信息平台获取拟参加活动信息,信息平台提供所有参与活动者的交流信息,并不承担召集人的责任,并知道所有信息提供者并非活动组织者。本人参与活动不是受任何人的动员、邀请,本人也不承担动员或邀请任何人参与活动的义务。
二、风险的承担
本人自愿参加活动,理解、同意、签署此有关责任的豁免、权利放弃和风险承担的声明文件,且唯有最终签署本声明文件方可参加活动。
本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人郑重声明:如在活动中发生非他人的侵害行为造成的人身及财产等意外损害,活动的其他参与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受害人依据法律规定和本声明依法解决。
三、关于豁免责任、放弃权利和放弃赔偿的声明
本人知悉,活动本身存在固有风险,在本人参加活动过程中可能遭受或引起损失,根据这份声明,本人在整个活动中愿意服从组委会的管理、听从指挥,除此以外本人自愿接受和服从以下条款:
1、本人知道出行中要讲求团队精神;并按规定路线完成比赛;如果本人离开规定路线,即表明本人已经退出本次活动并和本次活动没有任何关系。
2、本人理解户外活动可能对身体和精神方面都有严酷的要求,可能包括在崎岖地带和恶劣天气中进行活动,可能远离救助和医疗服务。当参加户外活动时,发生的风险有可能使自己受到伤害,甚至死亡。这些风险包括并不限于猝死,跌坠,落石,闪电,过河,失温,霜冻,冻伤,咬伤,刺伤,犬咬,车祸,溺水,野兽袭击等各种意外。本人清楚理解活动共同发起人、活动策划人、联系人、其他参与者均无法全面预见该活动中所有风险和不利。本人理解以上所列的风险并不完全含括了活动中
所有可能的风险,并且同意本文件中关于免责和放弃权利的声明并不仅限于以上所列的风险中。
3、本人理解并清楚知道身体运动和骑行车辆的使用是有潜在危害的。本人也理解健身和休闲活动也包括有导致受伤,心血管疾病甚至死亡的风险。本人同意承担和接受任何伤害甚至死亡的风险后果。并且,我永远免除此次活动的联系人和同行伙伴们得法律责任。
4、本人能够通过以下措施来减少风险:注意自身的身体和精神状况;注意所有与安全相关的衣物和装备的适用状况;只参加与自己身体能力和精神相适合的活动。一旦参与活动,即证明本人已经进行了认真的思考和做好了充分的心理准备。
5、本人深刻理解,本人的安全是个人的责任,安全取决于本人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断。他人对此是不可掌握的,因此他人对本人的安全也是不承担义务的。
6、在此本人谨宣布自己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本人参加活动而导致个人意外事故,疾病和财产损失,活动联系人和其他参加活动人员不应承担责任。
7、 本人完全理解,在同伴需要协助的时候,本人应尽力协助。但应基于本人当时的判断:协助是在本人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并且不会给自己带来不合理的危险,也不会加重受协助人的危险。同时,任何参与活动的同伴在协助本人时,也应基于同样的判断。
8、在活动中,如果基于本人的行为而导致了他人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本人愿意并应当主动承担所有责任,而无须其他队友承担连带责任。
9、 本人保证在活动中遵守团队纪律,服从领队,遵守出行公约。
10、所有活动期间,本人保证携带合适的装备、足够的食品、饮水,并对自己的一切行为负责。
11、本次活动一旦报名,即视为参加者(包括代他人报名者,被代报名参加者)已经充分了解并自愿接受本报名帖内容和本免责声明,本免责声明自动生效。
12、活动中,组织方(新城吾悦广场)为参与人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一但发生保险范围内所发生的事项,组织保险方向保险公司申请赔偿受保险人。
13、组织方为参与者提供保险,需参与者提供身份证号码,如不提供身份证号码或错误虚假的身份证号码,造成无法购买保险,活动中出现任何问题,与他人无关,后果自负;
14、本声明同样适用于本次活动各环节的志愿者人员。
本人已将此声明文件内容告知家属近亲并已征得家属近亲的同意,本声明文件正式文本由家属近亲保存壹份,法律效力溯及家属近亲。
本声明适用于“2017新城吾悦广场公益骑行”活动及各环节的活动。
我在此确认我已经年满十八(18)周岁。我已经仔细阅读此文件并明白其内容。
姓 名:______________(最终参加活动运动员签字)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终参加活动运动员身份证)
签署日期:
2017新城吾悦骑行活动(自行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 (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乙方租赁甲方自行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赁甲方自行车,之前要求核对自行车编号。
二、甲方于 2017 年5月20日8:00至 2017 年5月20日中午12:00为乙方提供自行车租赁服务。
起租时间: 2017 年5月20日8:00,退租时间: 2017 年5月20日中午12:00。 在合同签订之日,无需租金,乙方只需向甲方支付自行车押金,人民币(大写): 贰佰 元 (小写:¥200.00元)。
三、甲方义务
1.甲方应将调试正常的自行车交付乙方使用;
四、乙方义务
1.乙方对所租赁车辆及配件应妥善保管并保持清洁。如配件不全或损坏,所损坏配件按保值价赔偿;
2.租赁期满后,乙方应及时将自行车退还甲方。逾期不还,押金不退。
3.租赁期间,自行车丢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其他
1.由于乙方原因导致出现所租赁自行车损坏而拒不支付协议所规定的损失费给甲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保值价赔偿已损坏配件,并直接在乙方押金中扣除。
2.在租赁期间所有车辆及由于租车人使用不当造成的的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自负,甲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有关协议的双方争议,经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______
2017 年 5 月 20 日 2017 年 5 月 20 日